《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实施已近三年,社会组织在执行法律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修正案对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有了较大的变动,为了更好的规范社会组织依法用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升社会组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我们决定召开社会组织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宣讲会,邀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专家为社会组织讲解相关政策,以及各项法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具体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会议地点:北方佳苑饭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1号,地铁1号线A口向北300米);
参会人员:社会组织人事负责人;
会议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政策实务
二、社会保险法政策实务
三、社会组织医疗补充保险简介
参会报名:
请各参会单位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11月16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wulei@mca.gov.cn。
联系人:吴磊 010-85120110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2013年11月11日